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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导游资格考试面试流程、讲解方式及注意事项

时间:2023-11-19 阅读:185次

一、考试科目及时间.

考试科目: 现场考试,分为“中文类”及“外语类”两类;

考试时间: 11月26日-27日,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;

“中文类"每场考试总用时16分钟:为16分钟答题时间(含景点选取时间) ;

"外语类”每场考试总用时25分钟:为25分钟答题时间。

二、试题说明

1、"中文类” 考生考试试题包括”山东省省情”、” 景点讲解”( 含礼貌礼仪展示、导游讲解)、”导游规范” 、“应变能力” 和"综合知识”五部分,共5道题,分值100分。其中:

第一部分:“山东省省情”讲解,分值15分;

第二部分:“景点讲解”, 5A级景区讲解,分值50分(包括4个讲解点,其中景区概况20分,其他3个小景点每个10分) ; 礼貌礼仪展示5分,贯穿整个考试时段,总分值55分;

“景点讲解”采取“抽三选一”的方式进行,考生任选一个进行讲解, 选择 景区确认后不能更改。选择完毕后显示所选景区讲解要点,请考 生按照试题界面提示的讲解进行作答。若考生在1分钟的准备时间到点后仍未选择景区讲解题,则系统默认在三

个景区中随机抽取-一个由考生作答。

第三部分:”导游规范” , 共1题,总分值10分;

第四部分: "应变能力” , 共1题,总分值10分;

第五部分:“综合知识” , 共1题,总分值10分。

2、”外语类” 生考试试题包括:“山东省省情”、 “ 景点讲解”( 礼貌礼仪展示、导游讲解)、”导游规范”、 ”应变能力” 、“综合知识” 和“口译”( 中译外、外译中)六部分, 7道题,分值100分。其中:

第一部分:“山东省省情”讲解,分值10分;

第二部分: "景点讲解”, 5A级景区讲解,分值45分(包括4个讲解点,其中景区概况15分,其他3个小景点每个10分) ; 礼貌礼仪展示5分,贯穿整个考试时段,总分值50分;

“景点讲解”采取在六个5A级旅游景区随机抽取-一个景区的方式进行。 (蓬莱阁景区、 “三孔”景区、泰山风景名胜区、崂山风景区、天下第一泉景区、刘公岛风景名胜区)。

第三部分:”导游规范” , 共1题,总分值10分;

第四部分:“应变能力” , 共1题,总分值5分;

第五部分:“综合知识” , 共1题,总分值5分;

第六部分: "口译” , 共2题(中译外和外译中各1题) , 每题10分,总分值20分。

三、答题方式

闭卷,所有试题通过计算机完成答题,考生在计算机上录制视频作答。

四、答题注意事项

1、设备调试

考试开始前,考生输入准考证号登录考试系统,进入设备调试界面。请考生在“听音测试”界面点击“开始试音”按钮检查耳麦听音是否正常;在完成试音后,点击下-步”进入“录制测试”界面,点击"开始录制”、“结束录制”、 “回放视

频”按钮调试摄像头位置和检查耳麦听录是否正常,如不能正常使用可举手示意。调试结束后, 请考生点击"下一 步” 进入等待考试开始界面。

2、答题.

“中文类”考生答题时间为16分钟(含景点选取时间),“外语类” 考生答题时间为25分钟。考生在作答时每道题的答题时间不设限制,答题、回放及重录所用时间均计入考试总时长内,请考生根据考试总时长合理安排时间。”中文类” 考生在“景

点讲解”部分需手动选择景点讲解题,选题时间计入16分钟答题时间内;考生必须完成选题,可陆“开始录制”按钮进行作答。

考生答题过程中需按序作答,进入下一题后则无法返回上一题作答。当前试题答完后,考生先点击“结束录制”按钮停止答题录制,再点击"回放视频”按钮回放录制的答题信息,回放过程中可随时点击“结束回放”按钮停止回放。如需重新回答当前

题,则点击“重新录制”按钮进行重新录制。重新录制后,之前录制的答题信息将被覆盖,考生需再次点击“回放视频”按钮回放录制的答题信息,如确认本题答题完成则点击“下一题”按钮进入下一题,进入下一题后将无法回放上一题的录音。

意:点讲解需在4个讲解点都作答完成后再点击”结束录制”按钮。

考试时间结束时,系统将自动收卷,请合理安排作答时间。如提前完成作答,请安静等待至考试时间结束。

考生答题时,需 保证整个考试录像过程中,上半身位于视频窗口正中央,不得将头部置于视频窗口侧面或角落。

五、考场纪律

1、开考前30分钟,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入考场,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必须和报名时所提交的有效证件一致,经监考人员核对无误后,由考场考务管理人员对考生逐-进行现场拍照,完成身份校验并签到后,对号入座,将准考证和

身份证放置在桌面上。有效身份证件包括:居民身份证、香港身份证、澳门身份证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(台胞证)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、港澳地区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。

2、考生进入考场时, 应将除准考证、身份证件之外的其他物品(手机和其他电子设备需关闭)存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物品存放处,违者按违纪处理。

3、考生入场后,在登录界面输入准考证号进行考试登录,并核对考试机屏幕显示的照片、姓名、性别、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,仔细阅读《考生须知》和《操作说明》, 完成设备调试之后,等待考试开始。 考生如发现信息有误,应举手向监考人员示

意,并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,进行现场登记处理。

4、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秩序,尊重考试工作人员,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,保持考场安静,遇到问题应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,不得扰乱考场秩序,不准在考场内吸烟或吃东西。

5、考试过程中,考生若出现发热、咳嗽、咽痛、胸痛、腹痛、呼吸困难、腹泻、呕吐等异常状况,应立即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。如果因突发疾病不能继续考试的,应当停止考试,立即就医。

6、如考试中考试机或其他考试设备出现运行故障等异常情况,考生应举手示意,请监考人员帮助解决,不得自行处置。在异常情况处置期间,考生应在座位上安静等待,听从监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引导。不允许监考或技术人员帮助操作考

试界面,或对题意做解释、提示。严禁故意关机或自行重新启动计算机以及其它恶意操作行为。

7、正式开考后未在考试机上登录的考生,视为缺考, 考试系统将不再接受该考生登录。

8、 考试结束时,系统自动为所有考生统- 交卷,该考试不得提前交卷。结束考试后,考生请迅速离开考场,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、 喧哗,不得拍照。

9、考生因未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。

六纪情况处理规定

考生在考试期间违纪、违规的,按照《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(试行)》第二十一条、第二十二条进行处理。

第二十-条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, 经监考老师提醒后不改正的,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,并在一年内不得报名参 加资格考试:

(一)在考试期间旁窥、交头接耳或者互打手势的;

(二)在考场或者其他禁止的范围内,喧哗、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;

(三)未按规定携带手机、信号接听器等电子通讯、 存储、摄录设备的;

(四)将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离考场的;

(五)未经考场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中擅自离开考场的;

(六)帮助他人作答,纵容他人抄袭的;

(t)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的;

(八)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。

第二十二条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,并在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,导游从业人员存在以下违纪违规行为的,文化和旅游部将相关信息记入导游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;并可注销该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,三年

内不受理其报名申请。

(一)教唆或组织团伙作弊的;

(二)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者冒名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;

(=)使用摄录设备获取考试内容的;

(四)使用手机、手表、等电子通讯、储存设备接听、接收、查看考试信息的;

(五)使用或提供伪造、涂改身份证件的;

(六)蓄意报复考试工作人员的;

(七)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的;

()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。

七、其他

考生须妥善保管准考证,以备考试和领取资格证之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