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(四川考区)现场考试考生须知
时间:2024-11-09 阅读:413次
一、考试科目及时间
考试科目:现场考试,分为“中文类”及“外语类”两类。
考试时间:11月27日至12月1日
“中文类”每场考试总用时37分钟:
包含3分钟景点讲解准备时间、17分钟答题时间、17分钟系统回放检查;
“外语类”每场考试总用时49分钟:
包含3分钟景点讲解准备时间、23分钟答题时间、23分钟系统回放检查。
二、试题说明
1、“中文类”考生考试试题包括“景点讲解”和“知识问答”两部分,共4道题。
第一部分:“景点讲解”,共1题,总分值45分。
“景点讲解”总用时19分钟,其中:准备时间为3分钟,考生进行答题准备。“景点讲解”系统自动抽取景点,考生进行讲解准备。
考生答题时间为8分钟,答题结束后,系统自动回放检查8分钟。
第二部分:“知识问答”,共3题,总分值30分。其中分为导游规范问答、应变能力及综合知识问答,每题各10分。
“问答题”总用时18分钟,其中:
第1题考生答题时间为3分钟,答题结束后,系统自动回放检查3分钟;
第2题考生答题时间为3分钟,答题结束后,系统自动回放检查3分钟;
第3题考生答题时间为3分钟,答题结束后,系统自动回放检查3分钟。
第三部分:礼貌礼仪及语言表达,总分值25分。其中,礼貌礼仪占5分,语言表达占20分。
2、“外语类”考生考试试题包括“景点讲解”、“知识问答”和“口译”三部分,共6道题。
第一部分:“景点讲解”,共1题,总分值30分。
“景点讲解”总用时19分钟,其中:准备时间为3分钟,考生进行答题准备。“景点讲解”系统自动抽取景点,考生进行讲解准备。
考生答题时间为8分钟,答题结束后,系统自动回放检查8分钟。
第二部分:“知识问答”,共3题,总分值20分。其中分为导游规范问答、应变能力及综合知识问答,其中导游规范分值10分、应变能力及综合知识分值各5分。
“问答题”总用时18分钟,其中:
第1题考生答题时间为3分钟,答题结束后,系统自动回放检查3分钟;
第2题考生答题时间为3分钟,答题结束后,系统自动回放检查3分钟;
第3题考生答题时间为3分钟,答题结束后,系统自动回放检查3分钟。
第三部分:“口译”,共2题(中译外和外译中各1题),总分值20分,每题各10分。
“口译”总用时12分钟,其中:
第1题考生答题时间为3分钟,答题结束后,系统自动回放检查3分钟;
第2题考生答题时间为3分钟,答题结束后,系统自动回放检查3分钟。
第四部分:礼貌礼仪及语言表达,总分值30分。其中,礼貌礼仪占5分,语言表达占25分。
三、答题方式
闭卷,所有试题通过计算机完成答题,考生在计算机上录制视频作答。
四、答题注意事项
1、设备调试
考试开始前,考生输入准考证号登录考试系统,进入设备调试界面。请考生在“听音测试”界面点击“开始试音”按钮检查耳麦听音是否正常;在完成试音后,点击“下一步”进入“录制测试”界面,点击“开始录制”、“结束录制”、“回放视频”按钮调试摄像头位置和检查耳麦听录是否正常,如不能正常使用可举手示意。调试结束后,请考生点击“下一步”进入等待考试开始界面。
2、答题
考生答题无需进行其他操作,均由系统自动切换;
注意:考生只能按试题顺序进行答题,不可选题,离开当前试题后将无法返回作答。
考生答题时,需保证整个考试录像过程中,头部位于视频窗口正中央,不可将头部置于视频窗口侧面或角落。
五、考场纪律
1、开考前30分钟,考生须凭本人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进入考场,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必须和报名时所提交的有效证件一致,经监考人员核对无误后,须考生先在《考场情况记录表》上签字确认,再对考生逐一进行现场拍照,完成身份校验并签到后,考生如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(信息)的,立即取消考试资格。造成不良后果的,将依法追究考生法律责任。
有效身份证件包括:居民身份证、香港身份证、澳门身份证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(台胞证)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、港澳地区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。
2、考生进入考场时,除携带纸质准考证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之外,禁止携带书籍、演算笔、资料、笔记本、草稿纸、电子工具、手机、食物、饮料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。已携带入场的,应按监考人员要求存放至指定位置(携带的通讯工具、电子设备等应全部关闭后,再存放至指定位置)。考生未按要求存放或违规携带物品的,将按《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(试行)》有关规定做出处理。。
3、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座位号对号入座,将纸质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放置在桌面上,以备检查。考生入座后,输入准考证号登录考试系统,登录后请考生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及本人照片,仔细阅读《考生须知》和《操作指南》,完成设备调试之后,等待考试开始。考生如发现信息有误,应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,并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进行现场登记处理。
4、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秩序,尊重考试工作人员,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,保持考场安静,遇到问题应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,,禁止在考场内吸烟或吃东西。
5、考试期间,考生如果因突发疾病不能继续考试的,应当停止考试,立即就医。
6、正式开考后未在考试机上登录并确认的考生视为缺考,考试系统将不再接受该准考证号登录。考试结束前,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。
7、如考试计算机出现运行故障等异常情况,考生应举手示意,请监考人员帮助解决,不得自行处置。在异常情况处置期间,考生应在座位上安静等待,听从监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引导。
8、已完成考试的考生应尽快有序离开考场,不得在考试区域内逗留,不得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拍摄考场内画面,考试区域包括考场所在房间及走廊楼道。
9、考试将对考场进行全程录像监管,考试结束后,工作人员将对现场监控进行查阅,如发现未当场处理的作弊行为,作弊考生的成绩将会被取消,并按相关违纪条例处理。
10、考生因未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六、违纪情况处理规定
考生在考试期间违纪、违规的,按照《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(试行)》第二十一条、第二十二条进行处理。
第二十一条 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,经监考老师提醒后不改正的,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,并在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:
(一)在考试期间旁窥、交头接耳或者互打手势的;
(二)在考场或者其他禁止的范围内,喧哗、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;
(三)未按规定携带手机、信号接听器等电子通讯、存储、摄录设备的;
(四)将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离考场的;
(五)未经考场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中擅自离开考场的;
(六)帮助他人作答,纵容他人抄袭的;
(七)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的;
(八)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。
第二十二条 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,并在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,导游从业人员存在以下违纪违规行为的,文化和旅游部将相关信息记入导游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;并可注销该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,三年内不受理其报名申请。
(一)教唆或组织团伙作弊的;
(二)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者冒名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;
(三)使用摄录设备获取考试内容的;
(四)使用手机、手表、等电子通讯、储存设备接听、接收、查看考试信息的;
(五)使用或提供伪造、涂改身份证件的;
(六)蓄意报复考试工作人员的;
(七)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的;
(八)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。
七、其他
1、考生须妥善保管好纸质准考证及电子打印件,以备考试和领取资格证时使用。考试当天考生如未携带纸质准考证,将不能进入考场。
2、因考站管理要求,考站不提供停车位,请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前往。